买二套房钱不够 售楼小姐劝“离婚”
昨日,家住南湖花园附近的徐先生反映,一名售楼小姐竟劝他以假离婚的方式来降低二套房的首付款。
据介绍,徐先生打听到自己的住处将被拆迁,便在东岗中心城买了一套房子,支付首付款37.8万元后,于今年7月15日签了电子购房合同。但徐先生不知道,按相关政策,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50%,直到上月,徐先生听朋友介绍后才知道这一规定,如此一来,他的首付款就远远不够,于是,徐先生想放弃购买新房。但售楼小姐说,按电子合同规定,徐先生放弃购房的话,需支付10%的违约金。她劝告徐先生可用假离婚的方式,单独购买这套房子,这样就可以降低首付款。但徐先生认为,售楼方在逼他买房。
昨日,记者电话联系了这位售楼小姐。她说,违约赔偿是合约规定的。但她对于为什么建议客户假离婚一事没有回应。
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李国宏律师认为,以假离婚方式购买二套房的现象很多,这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,因此不算违法。但是,假离婚对当事人的夫妻关系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都会有很大影响。另外,徐先生与售楼方签订的电子购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,徐先生如违约,应赔10%的违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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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成中国家庭诉讼首恶争产权抢遗产影响和睦
随着房价的急速增长,因房产产生的争议日益增多。据北京市朝阳法院的调查,除了常见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数量激增以外,婚姻家庭类案件中,也有八成以上的纠纷系因房产而起或与房产争议有一定关联。房产问题日益成为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,也成为导致家庭关系矛盾的导火索。
这些房产纠纷,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类型:
为争房产权属影响婚姻关系
房产作为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保障,是夫妻双方都非常重视的财产。房产不仅成为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争抢的主要矛盾焦点,而且也成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导火索之一。例如夫妻一方要求在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,来作为一种所谓的婚姻的保障,另一方不同意,双方产生矛盾和裂痕,可能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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